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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高新区离婚手续如何办理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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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办理离婚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流程。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离婚条件法律分析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 双方户口簿;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 双方结婚证;4. 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拓展延伸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身份证件;(二)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证明;(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四)对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意见。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对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双方协议由一方负责,协议不成的,则由人民判决。因此,办理离婚需要满足上述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双方愿意离婚、感情确已破裂、对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意见达成一致等。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结语成都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供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的流程为受理、审查、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离婚条件,则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婚姻登记查档材料、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等。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办理离婚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流程。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离婚条件法律分析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 双方户口簿;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 双方结婚证;4. 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拓展延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零三十七条规定,办理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双方协商或者判决确定的财产清单。此外,如果有子女,还需要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在办理过程中,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同时提交上述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后,夫妻双方需要解除婚姻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结语成都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供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的流程为受理、审查、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离婚条件,则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婚姻登记查档材料、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等。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1种观点: 一、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二、办理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办理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第2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1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一、办理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二、办理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办理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进行审查,符合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8、颁发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1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需要什么材料1、双方的户口簿;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2、双方的结婚证;3、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第2种观点: 一、成都离婚过户房产流程需要提供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离婚证;房地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和包括共有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和委托书。1、针对房产还有房贷的情况,需要提供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第一步,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第二步,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2、按揭贷款已还清的: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二、过户所需费用税类: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元。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只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三、注意事项1、夫妻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2、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但是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也可以直接申请判决。如果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一定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3、两方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第3种观点: 本文介绍了成都办理离婚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流程。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离婚条件法律分析成都办理离婚需要以下材料:1. 双方户口簿;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 双方结婚证;4. 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拓展延伸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双方要求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身份证件;(二)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证明;(三)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四)办理离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离婚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登记,并发放离婚登记证。完成离婚登记,即解除婚姻关系。因此,要办理离婚,夫妻双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提交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感情确已破裂是离婚的条件之一,但需要提供确凿的证据。办理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解除。结语成都办理离婚需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需到登记现场签字,并提供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若无法提交户口簿,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或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离婚的流程为受理、审查、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不符合离婚条件,则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和婚姻登记查档材料、能够证明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等。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第1种观点: 一、成都起诉离婚的流程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二、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1、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需要2份。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需要2份。3、起诉书:起诉书内容包括,被告人身份等一些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件和理由等,并且内容越详细越好。4、1寸照片各一张。三、双方当事人收到传唤通知时,需要准备相关必要证明材料1、涉及到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内容,双方达不成协议书上的统一意见的时候,应该找单位财务部分开具工资收入证明。2、涉及到具有相关精神病患的离婚案件,必须要有法医的坚定和医院的诊断报告证明。3、涉及到房子的承租权和所有权归属问题时,应该要向提交租赁合约和产权书的复印件,原件也必须带到现场。4、涉及到双方共同存款以及债务权分配的问题,应向提交相关的存折、借据等等证明。5、涉及到双方共有财产分割问题,应向提交财产清单,并列出详细的财产状况。6、涉及到基金、债券、股票份额的份额的分割问题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据这是夫妻双方这是共同财产。7、涉及到争议财产分割的问题时,要尽可能的提交相关的详细证明。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身份证件证明1.内地居民需提交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本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本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2.现役军人需提供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3.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和居民身份证;4.居民应当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和居民身份证;5.居民应当提交居民来往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和本人在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6.华侨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有效旅行证件;7.外国人应当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双方结婚证。当事人丢失了一本结婚证的,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可凭加盖结婚登记经办单位印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或结婚登记证明)办理。(三)离婚协议书。(四)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为近6个月内拍摄;2.正面像,头和脸不歪斜或侧转,头发不遮挡五官;3.不戴有色眼镜、婚纱,不戴头饰、帽子,少数民族当事人是否免冠从习俗;4.不穿露肩或吊带上衣;5.照片应为同一底版,背景为红色;6.头部应占照片的2/3。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拒绝使用婚纱照、剧照、艺术照、浓妆照、表情夸张及穿戴有损严肃性服装饰物的照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一、成都起诉离婚的流程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区或县)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立案庭;6、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领取开庭传票。二、起诉离婚所需要的材料和证件1、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需要2份。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需要2份。3、起诉书:起诉书内容包括,被告人身份等一些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件和理由等,并且内容越详细越好。4、1寸照片各一张。三、双方当事人收到传唤通知时,需要准备相关必要证明材料1、涉及到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内容,双方达不成协议书上的统一意见的时候,应该找单位财务部分开具工资收入证明。2、涉及到具有相关精神病患的离婚案件,必须要有法医的坚定和医院的诊断报告证明。3、涉及到房子的承租权和所有权归属问题时,应该要向提交租赁合约和产权书的复印件,原件也必须带到现场。4、涉及到双方共同存款以及债务权分配的问题,应向提交相关的存折、借据等等证明。5、涉及到双方共有财产分割问题,应向提交财产清单,并列出详细的财产状况。6、涉及到基金、债券、股票份额的份额的分割问题时,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据这是夫妻双方这是共同财产。7、涉及到争议财产分割的问题时,要尽可能的提交相关的详细证明。

第1种观点: 成都高新区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流程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现场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如果无法提交户口簿,可以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法律分析成都高新区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以下几项材料:1. 双方户口簿;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 双方结婚证;4. 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其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成都市高新区离婚在高新区民政局,地址是高新区天府一街1120号三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3种观点: 成都高新区办理离婚手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流程包括: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双方需到婚姻登记现场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提交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如果无法提交户口簿,可以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当事人未落户的,可以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法律分析成都高新区离婚手续的办理需要以下几项材料:1. 双方户口簿;2. 双方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 双方结婚证;4. 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其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5、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6、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二、成都市离婚的条件1、双方自愿离婚;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5、男女双方在中国内地办理(含中国驻外使领馆)结婚登记。三、成都市办理离婚的流程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四、成都市离婚证补办所需材料1、内地居民应出具身份证、户口簿。2、补领离婚证应提交2张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3、婚姻登记档案不在受理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的,当事人应提交婚姻登记查档材料;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4、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5、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结语办理离婚需要双方自愿、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达成一致意见、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和符合办理离婚的条件。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当事人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由婚姻登记员签名。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对于需要补办离婚证的情况,当事人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照片等。办理离婚证需要当事人本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并提交相应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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